我是浙江人,我们俩是2013年领的证,然后是诉讼离婚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娃娃给他,我付娃娃的子女抚养费,每月3840。但现在我不同意,我计划着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具体是因为我才察觉对方与我诉讼离婚是具体是因为对方有过包养的小女友,该情况我计划着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具体是因为我认为这种举动对娃娃不好,我可以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么?该情况会如何判?谢谢了
刘亚华
专职律师该情况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这种官司不好打,看看法官最后是怎么判的,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5-08-12 06: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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