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您咨询一下,我们二位是2013年登的记的,在这之后我们二位离了,结婚后生一个小女孩儿,房一套。之后为了躲避北京市购房政策,我打算再购置一套房,双方民政局离婚了,离后,双方再接着住在一起,并一起购置了一套房。但是吧案情大差不差是,我近日才知道对方经过征婚平台发稿交朋友信息,此时我们二位已经不能继续了,我可以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么?此种情况会怎么判决?
窦利萍
专职律师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可以打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3-09-17 22:36:11
李晓颖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可能主动把财产给您,房产证要过户的话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您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回复于 2023-09-17 2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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