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呀,我预备调解离婚,案件情况大致是我们俩是2018年扯得证,结婚登记前对方爸爸妈妈出的老破小的全款,之后不动产证写的我媳妇和我的名。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内我媳妇和我又一起贷款购买了两套老破小,还剩300万左右的贷款未给完,上面老破小也有至少两百万的增值,该情形会如何判?该起诉离婚可以到石景山法院交起诉书么?谢谢啦
李晓颖
专职律师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若审理法官认为没有破裂,则可能首次不会判离婚,这样也就不会解决财产的分割问题,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3-06-30 13:17:25
刘坤鑫
专职律师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尚不能完全判断案情,建议您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帮助到您。如事情紧急,可电话联系律师提供帮助。
回复于 2023-06-30 13:56:25